孟晚舟事件的引渡案庭审于8月18日,于温哥华的卑诗省高等法院结束。卑诗省高等法院法官霍尔姆斯表示,会在10月21日宣布裁决日期。外界认为,法官在日期的决定上,是考虑到9月20日会举行联邦大选,希望在判决后,将案交由当选的新政府司法部展处理。
加拿大法律界人士认为,一旦主审法官作出予以引渡的判决,加国的司法部长就要决定是否签署移交令,因为他是有权介入。如果加拿大司法部长又批准引渡,孟晚舟的律师仍可以提出上诉,案件进入冗长的上诉程序,就有可能再持续数年。
法庭原本将最后一轮庭审排期至8月20日。但在控辩双方均结束陈词后,所有法庭聆讯提前两天结束。
而于8月19日,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时就重申,中国强烈要求加拿大释放孟晚舟。
记者会上,有记者问道,加拿大法院结束对孟晚舟引渡案初审,但未作裁决。孟的辩护律师强调,本案没有欺骗行为,没有造成任何损失,甚至没有一个合理的风险因果论述。此外,《环球时报》昨晚发布了一封致加拿大驻华大使的公开信,并发起网络联署,要求加方立即无条件释放孟晚舟。中方对此有何评论?
华春莹就表示,注意到相关报道,中方非常关注加拿大法院的这次审理。
她称:“事实上,庭审期间,负责审理该案的加拿大法官多次就美国对孟晚舟女士的“欺诈”指控提出质疑,称这些指控“不清楚”、“不寻常”。加拿大检方说辞自相矛盾、根本无法自圆其说。中方从一开始就强调,孟晚舟事件是一起彻头彻尾的政治事件。美国政府炮制这一事件决不是出于什么法律原因,真正目的是要打压中国高技术企业、阻挠中国科技发展。越来越多的事实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,越来越多的人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。加方在孟晚舟女士事件上扮演了美方的帮凶,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”
华春莹续称:“孟晚舟女士没有违反任何加拿大法律,却被加方无理拘押至今,很快就要达1,000天之久。孟晚舟女士也有自己年迈的父亲,也有自己年幼的儿女。加方充当美方的帮凶,无视孟晚舟女士没有违反任何加方法律这一事实,无理任意拘押孟晚舟女士,这种为虎作伥的做法是教科书般的胁迫和侵犯人权。我不知道加方的那些人在讲要捍卫人权民主的时候,有没有考虑过孟晚舟女士的人权?有没有考虑到孟晚舟年幼孩子的人权?有没有考虑到孟晚舟家人的人权?对于这样的行径,广大中国人民当然非常愤慨。”
另外,华春莹表示,我注意到,《环球时报》昨晚发布了致加拿大驻华大使的一封公开信,并且发起了网络联署。不到24小时时间,已经有超过650万人联署了《环球时报》的这封公开信。这就是中国的民意,希望加方能够听到。同时我们也注意到,加拿大国内有不少有识之士不断呼吁加政府依据加《引渡法》授权终止对孟的引渡进程。我们要求加政府认真倾听这些正义的呼声,拿出独立自主的精神和勇气,立即纠正错误,释放孟晚舟女士并让她尽快平安回到祖国。
事实上,加国对华为公司副董事长、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已持续超过两年。孟晚舟本人参加了所有开庭聆讯。
孟晚舟的辩护律师团队认为,该事件中存在“程序滥用”问题,并从四个分支进行抗辩,分别是事件缘于政治驱动,加拿大执法人员有非法扣押行为,美方案件记录文件有重大遗漏和错误陈述,以及美方的起诉亦违反国际法。
辩方认为,孟晚舟的宪章权利因程序滥用而受到侵犯;纠正程序滥用所造成的损害的唯一补救方法是中止引渡程序。辩方请法庭对程序滥用几项分支的累积影响作出考量,并还予孟晚舟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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